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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疲劳驾车迎亲 车翻人伤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10-15 10:11:36


     本网讯(通讯员 杨成作)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耐心调解,一起由农村迎亲发生的交通事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结案,被告人毛某赔偿原告李某各种伤残费共计30000元。

    2012年2月7日,毛某受他人的雇请,驾车前往凌云县为其迎亲,按照当地的习俗,女方家摆设了拦路酒等喜迎男方的迎亲客人,年仅二十岁的毛某当然也乐在其中,大伙一直玩到了深夜。2011年2月8日凌晨,带着睡意的毛某驾驶其所有的桂L95051号小型客车带着迎亲的部份人从凌云县驶往田林县,途中由于他过度疲劳,加上对当地路况不熟悉,至使操作不当造成车辆翻下路沟,从而使得车上的多名乘客受伤,其中原告李某伤势严重,经右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定其伤残等级为七级。虽然毛某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其它损失双方几经协商未果,李某一纸诉状,将毛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6400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因疲劳驾驶车辆引发本案交通事故,对本次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原告的请求合理部份依法应当得到支持,因此同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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