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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将故障车停路边致人死亡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2-10-30 14:13:59


     本网讯(通讯员 朱敏)   10月29日,江西省永修县法院判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小华赔偿原告张藤开各项损失总计185000元。

    2012年10月7日晚8时许,被害人焦运辉驾驶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撞到了被告刘小华驾驶的因故障停放在路边的低速自卸货车,造成焦运辉当场死亡。该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刘小华和受害人焦运辉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妻子张藤开和被告刘小华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张藤开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6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小华违章将事故车辆停放在路边,其未作安全防护措施,故其对受害人的死亡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受害人亦有过错,应当减轻被告刘小华的赔偿责任。综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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