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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被撞引发连环事故 法官耐心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12-11-06 14:32:52
本网讯(通讯员 唐智敏 李倩)
“道士”归家途中遭遇车祸,后遇一车追尾,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使得多名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心悦诚服地离开了法院。
贾某平日里以道士为业。2012年1月26日,贾某受某村村民之邀做法事,后驾驶着自家电动车回家,行至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至东龙镇路山北乡万寿小学路段时,被告韦某海驾驶被告韦某深所有的小型轿车由相向方向驶来,因双方驾车都未靠道路右侧通行,两车在避让的过程中相撞,造成贾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贾某与韦某海车辆相撞事故发生后,韦某海停车,而梁某驾驶吴某所有的轻型普通货车一开始与韦某海的小轿车同向行驶,韦某海停车后,梁某发现后避让不及,致使两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一时间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及时作出了两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其中一份认定书中,认定贾某与韦某海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在另一份认定书中,认定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韦某海无责任。事故发生当日,贾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共住院18天后因伤死亡。在此过程中,韦某海已向贾某家人支付了34200元。 贾某生育有五名子女,贾某之妻过世多年,剩下的老父亲过世后让子女十分悲痛,贾某子女认为,在贾某与韦某海发生交通事故后,梁某车辆随后的追尾影响了本已受伤的贾某,负有一定的责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贾某子女将韦某深、韦某海、梁某、吴某和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告上覃塘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覃塘法院交通巡回庭受理了案件后,认真分析了案件主要矛盾和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承办法官认识到,简单的一纸判决并不能让双方当事人化解心中的纠结,争议问题不解决不利于双方和解协商。于是法官召集保险公司和各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通过耐心解释法律关系,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法官便组织大家就争议的问题结合大量事实互相探讨,并一起商量制定调解方案,劝说当事人和解。最终,在法官分析利害关系、寻找利益平衡点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了共识,并签下了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原告115000元;韦某海赔偿原告342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起矛盾十分尖锐的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平息。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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