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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微山法院全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11-21 10:46:30


    本网讯(李德勇 关在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微山法院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微山法院党组对打击“拒执”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方案,制订落实措施。一是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支持。二是由县委政法委于2014年11月14日主持召开公检法三家主要领导、分管业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理顺工作职能,统一执法尺度,规范立案标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公检法各部门按照安排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小组,统一办理涉嫌拒执犯罪、非法处置犯罪案件和查找拘留被执行人工作。

    微山法院根据通知精神,制订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开展。一是认真学习两高一部的通知精神,把握这次专项活动的打击重点,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规范移送案件的材料范围。二是在全院抽调干警,组成摸底排查小组、案件分析小组和立案协调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涉执犯罪案件移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将集中打击涉执犯罪与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相结合,把打击的重点集中到2007年以来未执结的案件上来。四是建立发现机制、成案机制、移送跟踪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移送案件能送得出、立得上、判得下,切实解决一批复杂疑难执行案件,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发展。

    一是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制订关于严厉打击涉拒执犯罪的通告,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发布,并印刷成宣传单,深入社区、集市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专项活动的影响。二是选取典型的涉执犯罪公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形成声势,彰显法治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三是将涉执犯罪专项活动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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