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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挖瓷土并出售致林地毁坏领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03-30 10:05:54


    本网讯(黄芝芳)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邹骁勇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10日期间,被告人邹骁勇与虞某(另案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联系挖机和铲车,在丰城市某山场断断续续采挖瓷土并出售。经丰城市林业局调查设计队现场实地测量:采挖瓷土共损毁林地面积24亩。

    另查明,2014年10月13日,被告人邹骁勇向当地派出所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邹骁勇伙同他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邹骁勇能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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