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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医院扒窃病人“救命钱”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5-09-14 10:47:54


    本网讯(周胜明 徐薇)  男子多次因盗窃受到处罚,出狱后仍不悔改,潜入医院扒窃他人“救命钱”再获刑。2015年9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龚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5年5月18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龚伟窜至一医院住院部十楼,趁被害人吴某休息之际,盗得被害人吴某枕在头部下的一个蓝色提包,内有为其孙女做手术准备的现金人民币15400元等财物。被害人吴某发现财物被正欲离开现场的被告人龚伟盗窃后即大喊抓小偷,被告人龚伟遂扔下提包后逃跑,后在该医院住院部八楼被公安民警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龚伟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因盗窃受到两次行政处罚,三次刑事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扒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龚伟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龚伟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龚伟系在医院盗窃病人亲友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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