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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雨天避雨起贼心盗窃工地财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5 11:09:34


    本网讯(钟诚 杨素香)  俩男子下雨天在工地避雨,看见施工现场有工具随意放置,遂产生了盗窃施工工具的念头。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付清平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被告人付清华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9月10日晚,被告人付清平与被告人付清华两人在本市黄土岗镇垃圾处理站避雨时,见施工场地有搅拌机、吊机、抽水泵、电缆线,两人商量后决定将其偷走,并借来电动三轮车,分二次将搅拌机、吊机、抽水泵、电缆线运走,分别藏匿于被告人付清平、付清华家中。经樟树市物价部门估价,被盗搅拌机、吊机、抽水泵、电缆线价值共计人民币2720元。

    案发后,被告人付清华自动投案,被告人付清平、付清华两人将偷取的赃物归还失主何某某,取得了被害人何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清平、付清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付清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付清平、付清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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