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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厅里捅死人 花季少年判十年
作者:赵江波 孙涓琴   发布时间:2004-02-19 10:34:45


    因打游戏发生争执,便持刀将人刺伤导致其死亡的16岁少年党某,日前,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3年9月9日下午6时左右,灵宝市城关镇五龙村16岁的党某在灵函路文武学校南边的游戏厅中玩耍时,因打游戏与城关镇南田村17岁的张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党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张某左胸锁骨处刺了一刀,张某被刺伤后,党某将其抬到一诊所,但因抢救无效死亡。党某因心里害怕遂逃离现场,经家人劝说于次日凌晨到灵宝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党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其犯罪以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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