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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伤人致死 起因竟是对视
作者:郭京霞   发布时间:2004-02-24 11:26:04


    北京土话“照眼儿”,一般指的是与素不相识的人对视。两人同在一地目光难免发生碰撞,一笑了之也就算了。但是,陈占国可不这么想,竟然把多看他几眼的申雷(化名)活活打死。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占国无期徒刑,判处高鹏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陈余良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3年9月15日晚上10点,陈占国和朋友陈余良、高鹏在北京石景山区老古城一路边烤肉摊吃羊肉串,三人推杯换盏,兴致正浓。眼看羊肉串渐渐吃完,陈占国起身想找摊主再加一些。当他来到正忙着烤肉的摊主面前时,发现有一个20岁初头的小伙子正在打量他,此人就是申雷。于是,他转过身和申雷进行对视,持续时间也就是几秒钟,但就是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陈占国感到无比的愤怒。他对申雷厉声说到:“看什么看”!而申雷也不甘示弱的上前要与他理论,仅仅这样一个举动便使得陈占国失去了控制,他猛踹申雷腿部,然后用酒瓶猛击其头部。坐在一旁的陈余良、高鹏见申雷被打倒在地,不但不对陈占国进行劝阻,反而也对申雷大打出手,桌子上的茶壶等物品都成了他们使用的凶器,陈占国等三人就这样活活把申雷打死了。

    案发一个月后,陈占国等三人被抓获归案。

    案件宣判后,承办此案的法官赵建对记者说到:“我审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但就因为对视而引发的重大伤害案还不多见。被告人因为这么点小事就起意伤人,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一生,真是不值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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