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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老人无钱治 盗窃钢筋被判刑
作者:赵守红 发布时间:2004-03-30 14:33:25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没钱给人治病,竟动起了邪念盗窃本单位钢筋。3月29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钟艳辉被依法判处管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02年6月,钟艳辉到星美传媒飞腾制作有限公司当电话维修工。2003年12月28日,他开车撞伤了一位老人。到2004年1月份时,工资不高的他已经没钱再给老人治病了,于是,钟艳辉决定盗窃公司的钢筋卖点钱。 1月10日上午9点40分左右,钟艳辉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到公司南侧材料场,见钢筋靠放在树边,就将其全部拉上车,在离开现场时,被厂门口保安查获。经鉴定其所盗钢筋共327千克,价值人民币1177.2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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