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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检举通缉犯 重大立功被释放
作者:韩哲 沈鸥 发布时间:2004-04-06 11:22:27
贵州人杨某因盗窃被拘留,但却检举了一名潜逃多月的强奸杀人犯。4月5日,浙江余姚市人民法院宣布对杨某免除处罚,当庭释放。
2004年1月13日晚上,贵州人杨某路经余姚市郎霞街道一饭店时,乘虚窃得他人停放的一辆摩托车,价值2100元,结果被一路追寻而来的失主和公安民警抓获。被拘留在看守所后,杨某称与自己同住的老乡龚某是在贵州杀人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经网上查询,杨某所说属实,龚某确实于2003年11月11日凌晨伙同他人,将一名14岁女孩轮奸,又将该女孩杀害后潜逃,至今被贵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上通缉。2月23日,杨某在民警押解下来到慈溪市周巷镇指认龚某的落脚点,2月24日凌晨,龚某被抓获。经审查,他对自己轮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案发后能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免除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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