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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途中结伙盗窃 四学生被判拘役
作者:裴梅玲 李曼曼   发布时间:2004-04-20 13:34:44


    四名中专学生不仅没有如其父母期望的那样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反而身陷囹圄,成了阶下囚。2004年4月9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全财、王永根、任某(未成年人)、祝聚斌被分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四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在经过艰苦的努力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考进了新乡市某中专学校。带着父辈的期望,他们跨进了学校大门,开始了四年的中专生活。然而紧张的校园生活并没有使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学业的紧迫性,反而被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不断地沾染着,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酿成了大错,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创伤。

    2004年1月7日晚9时许,四人在返校途中发现一居民院内,停放着一辆没有锁的摩托车,张全财顿生邪念。于是溜进院内,见四处无人,便指挥祝聚斌在院门口放风,他和王永根、任某潜入院中,用随身携带的刀子、钳子将该摩托车的总成线割断,将车盗走。当行至该市东干道与公安局拘留所交叉口东约30米处时,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追回被盗的“长春铃木”AX100型两轮摩托车1辆。经新乡市红旗区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该摩托车价值13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全财、王永根、任某和祝聚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任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祝聚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拿着法院判决书的四名刑事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面对着父母沧桑的面孔和责怪的神情,他们无言以对……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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