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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信鸽偷进烧烤店 窃贼获刑12年
作者:毛更伟 尹丽仙 发布时间:2004-06-09 14:32:06
为还外债,半夜偷盗他人价值万元的台湾信鸽,却只当肉食鸽低价出售,成了烧烤店里的美食。铤而走险换来的是12年徒刑。近日,由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信鸽一案,经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
现年25岁的王某是吉林省德惠市人,暂住长春市,无职业。2003年王某在长春某浴池认识了一位“大姐”,并从其处借了500元钱。后来因自己一直没有工作而迟迟不能将欠款还上。2003年12月王某被索债吃紧时,无意间在宽城区一心街某浴池楼上发现有鸽子棚,里面有许多鸽子。于是王某准备了工具,在12月21日零时许开始盗鸽行动,恰巧当天看鸽棚人因病没来。王某将养鸽人饲养的台湾珍贵詹森系列各品种信鸽70只(鸽腿上均有纯金环)盗走,价值94300元。次日到鸽子市场出售,当时鸽市肉食鸽每只8元,王某盗得的鸽子被人以每只15元的“高价”全部买走。可怜这些曾在国际上获奖的优秀信鸽被转手卖到烧烤店里,成为餐桌上的美食。 12月25日凌晨,尝到甜头的王某又窜至宽城区某处,剪断鸽子棚明锁,盗走尹某饲养的信鸽32只,价值9800元。再次到鸽子市场出售时,由被害人发现并报警,嫌犯被抓获。 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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