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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逗狗儿子打骂 老太太一剑刺中继子要害
作者:张源 发布时间:2009-10-16 16:35:07
邓大妈喂流浪狗,被继子打骂,于是用宝剑刺伤继子要害。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0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邓某在其住处,因琐事与其继子李某发生争吵过程中,持剑将李某阴部扎伤,经法医学鉴定为轻伤。公诉机关提请法院对被告人邓某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据证人老李陈述,自己老伴死后,与邓大妈再婚,但儿子李某反对。因此李某和老两口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2008年10月28日下午,老李、邓大妈正在院门口逗流浪狗,被儿子李某看见了。李某气汹汹地阻止邓大妈并对老两口破口大骂,还打老李。邓大妈见状就往屋里跑。李某抄起铁锹把追打邓大妈,铁锹把砸到门框上断为两截。李某进屋后极力辱骂邓大妈,并用半截铁锹把打她,被老李抱住。邓大妈气极败坏,扬言要骟了李某,于是抽出一把开刃的宝剑刺其裆部,致其阴茎皮裂伤,多发软组织损伤。 后,邓大妈被随即赶到的民警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因琐事与李某产生矛盾后,未采取正确方法解决,持剑故意伤害李某身体,致李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且邓某具有悔罪表现,可对邓某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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