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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里醉酒闹事 啤酒瓶致人死亡
作者:杨志龙 刘茶花   发布时间:2009-10-19 13:45:33


    因在KTV喝醉酒,一男子竟用啤酒瓶致人死亡。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世锋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8年11月1日晚,被告人周世锋在“魅力四射”KTV歌厅帮朋友谭震夫庆祝生日。晚上10时许,喝酒过量的周世锋站在过道休息,但因背靠在一面墙上,一只手撑在另一面墙上而挡住了通往卫生间的路。出来上卫生间的张婷和易炜华见状便叫周世锋让路,见周世锋不理睬,张婷从周世锋的腋下钻了过去,易炜华则把周世锋撑在墙上的手拿下来走了过去。

    过了一阵,周世锋走进张婷所在包厢后要张婷起来把座位让给他,张婷没有理睬周世锋,并走出包厢来到吧台旁。被告人周世锋非常恼火,随后也来到吧台旁,并拿起旁边冰柜上的一个空啤酒瓶砸了一下张婷的头部,啤酒瓶被当场砸碎。张婷的堂兄张绍见状,便上前和周世锋理论,也被周世锋用破啤酒瓶刺伤倒地。被害人易炜华等人见张绍挨了打,便冲出包厢,围住周世锋,尚在歌厅的谭震夫的朋友袁军见状,便上前帮周世锋。于是,双方殴打在一起,周世锋用手中的破啤酒瓶乱挥乱捅而进行反击,易炜华等人见状迅速逃离歌厅,周世锋持破啤酒瓶进行了追赶。

    后,易炜华被发现刺伤倒在高士北路洗尘休闲会所南侧十字路口,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并经法医鉴定系被他人用不规则锐器(如破碎酒瓶)刺击背、腰部致右侧胸腔血气胸、左肾及肾静脉破裂、腹膜后巨大血肿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在法院主持下,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周世锋的亲属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世锋目无国法,随意辱骂、殴打他人,之后又持啤酒瓶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世锋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世锋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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