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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企业老总因信用证诈骗等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者:张先国 郑璐   发布时间:2010-01-22 11:36:00


    信用证诈骗造成损失352万多美元,虚假出资2200万元人民币转嫁债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166万多元,设立“账外账”逃税726万多元……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严汉青因此日前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严汉青1993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担任湖北雅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国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因涉嫌犯偷税罪被捕,2009年上半年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严汉青在担任雅柏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假进口合同骗取中国农业银行江岸支行等3家银行信用证4份、折合人民币3592万多元。严汉青直接和指使他人,将兑现资金转入雅柏公司指定账户,除用于公司业务外,部分资金用于循环开立信用证和严汉青个人挥霍,造成实际损失352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920万多元)。

  此外,严汉青还被认定虚假出资、职务侵占、逃税、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法院据此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80万元,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3000多万元。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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