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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已停用 被人利用骗钱财
发布时间:2011-05-24 16:07: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凯 季锡聪)   手机号码已停用,但未告知他人。该号码超过规定时间停用被移动公司收回并专卖新人,孰料以前的债务人竟向号码新主人发短信还债。5月24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宗旭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0年12月17日下午,陶女发短信至其姑父杨某原先使用的手机号码上,表示要还钱给杨。因该号码杨某长期不使用,而于2010年12月5日被中国移动公司转卖给了梁宗旭使用。梁宗旭收此信息后,遂冒充陶女姑父,编短信向陶提供了户名为梁宗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并多次发短信催陶汇款,同年12月27日、12月29日,陶女向该账户汇入人民币共计5000元。梁宗旭于同年12月27日、12月29日分三次从该账户取款人民币共计4985元。2011年1月2日,陶女回启东询问杨某后方知受骗,遂报警。案发后,梁宗旭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宗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首情节,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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