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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为他人买内部房为名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31 10:50: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菊 汪国振)   近日,内蒙古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明,2011年9月期间,被告人刘某谎称其所在的单位要盖家属楼,可替被害人宫某买房为由,骗取被害人宫某人民币十四万余元,后均被刘某挥霍。2011年9月16日被害人宫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够主动交待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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