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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一留守老太清明扫墓失火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2 10:45:27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丽娟)   七十八岁老太因儿女全在外打工,为丈夫清明扫墓烧纸的事就落在了自己身上,因年老体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留守老太失火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王秀英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王秀英系78岁高龄老妇,育有三子。自己的三个儿子及儿媳均在外务工,家中只剩其与孙儿。今年清明节,被告人王秀英一人来到遂川县罗屋背山场上自己丈夫墓前扫墓,其点燃香烛、纸钱。因当日风大,未燃尽的纸钱吹走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被告人王秀英虽积极参与扑救,终因年老体弱未能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疏林地面积288亩,造成经济损失6035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英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疏林地面积288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秀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王秀英过失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秀英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秀英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应当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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