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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妇烧荒失火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446亩
发布时间:2012-10-29 11:49:04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现年46岁的黄乜念系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在开荒地点火引燃杂物时,不慎引火烧山,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日前,巴马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黄乜念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2年2月11日,黄乜念到巴马县那社乡六岁坡(地名)自家开荒地做工,11时许,黄乜念点火引燃开荒地中杂草时,因风干物燥,火苗趁势蔓延,等到黄乜念发现时,大火已无法扑灭,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446亩,其中过火有林面积57亩,宜林荒山荒地面积389亩。案后,黄乜念组织人员把被烧林木砍伐,使林木自然萌芽生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乜念由于用火不慎,过失引起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案后,被告人黄乜念认罪态度较好,且组织人员把被烧的林木砍伐,使林木自然萌芽生长,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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