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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泄愤报复烧“仇人”牛栏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4 14:01:51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广西巴马县人卢壮因锁事他人产生矛盾便怀恨在心,趁天黑无人走动放火焚烧他人的牛栏,因涉嫌犯放火罪被提起公诉。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卢壮有期徒刑三年。

    卢壮因锁事与同屯的黎观产生矛盾后,便对黎观怀恨在心。209年12月18日上午9时许,卢壮得知黎观晚上要到彩乐村彩上屯亲戚家吃喜酒,只有黎观的父母亲两人在家,遂决定趁黎观不在家时用火烧毁黎观家牛栏。当日21时许,卢壮把布块包好箭头的竹箭用煤油浸湿后,在距离黎观家牛栏约5米处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沾湿煤油的竹箭,用自制弓将燃烧的竹箭射到牛栏的茅草棚上,后逃离现场。陈绍发现黎观家猪圈起火后,立即召集群众将火扑灭,但黎观家的牛、马栏和猪圈已全部被烧毁,两头猪被烧伤,财产损失价值人民币3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壮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放火罪。案后,被告人卢壮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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