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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子多次容留朋友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2 10:08:12


     本网讯(通讯员 邱凤)   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曾某某从2010年7月份开始吸食毒品并结识了谢某、钟某某等一伙吸毒人员。自2011年年底开始,曾某某在毒瘾较大又无钱购买毒品的情况下,允许钟某某、谢某等吸毒人员自行携带毒品到其家,曾某某则提供用矿泉水瓶做的冰壶、吸管、锡箔纸等吸毒工具供大家一起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由于被告人容留他人吸毒次数较多,依法应对其严惩,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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