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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乱丢烟头引发山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17 10:33:27
本网讯(通讯员 黄敏)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80后青年男子黄某,在自家的林地里吸烟,乱丢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不料引发山火,大片森林被烧毁,为此惹来牢狱之灾,他痛悔不已。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4月22日12时许,黄某到本队“尖帽山”(地名)其家的林地内除草。在休息期间,黄某犯了烟瘾,在林地里吸烟,抽完烟后他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到一堆杂草中,不料杂草迅速起火,场面失控,引发周边几个队的森林被烧毁。经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鉴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49.5亩,过火新造林地面积124.5亩。 事发当日,被告人黄某因涉嫌失火犯罪被刑事拘留。 2012年9月4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庭上,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我愿意赔偿损失,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坦白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案提醒人们,一个小小的未熄灭的烟头也很可能引发一场大火,造成巨大的损失,切不可掉以轻心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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