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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焚烧姑妈衣物“破咒”刚出狱又被抓
发布时间:2012-10-23 09:46:48


     本网讯(通讯员 伍海琼)   田林一男子因怀疑其姑妈拿他衣服去从事迷信活动而焚烧姑妈家衣物破咒,刚刚刑满出狱又“二进宫”。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0年11月2日,被告人谢某刑满释放后回到田林县六隆镇洞弄村洞弄屯与其姑妈卢觉青共同生活。2010年11月19日,卢觉青要了被告人谢某一件衣服去从事迷信活动没有归还。当晚,被告人谢某在卢觉青家睡觉,但一直睡不着,便认为是卢觉青拿其衣服去做手脚准备害自己。次日凌晨,被告人谢某便将卢觉青家里的床单、棉被、蚊帐、八渡笋、衣服、鞋子、书籍等易燃物品拿到大门和客厅焚烧。此时,在房内睡觉的陈婆荣业听到异样后起来制止,被被告人谢某威胁而不敢靠近。陈婆荣业因害怕房间内睡着的孙子被烧,即出门去找在外做工的儿媳卢觉青。被告人谢某持刀站在卢作青家门前,阻止他人前来救火。卢觉青回来后,又被被告人谢某用刀追赶,卢觉青跑到隔壁韦建英家躲藏,并将大门关上,被告人谢某即用刀砍韦建英家铁门,卢觉青趁被告人谢某砍大门之机,从后门出去将儿子从家中抱出来。不久,被告人谢某又返回卢觉青家,用火点燃卢觉青家的杂物房、厨房及另外两个房间内的财物后逃离现场。

    据悉,被告人谢某,1999年10月22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0年11月2日刑满释放

    田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依照刑法的规定,被告人谢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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