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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不赔玩躲猫猫 法官执行赔偿一次清
发布时间:2013-02-06 12:45:20
本网讯(侯志丹)
2013年2月6日,“周文已经回来过年了,你们赶紧过来抓人。”一接到申请执行人车国征得电话,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火速赶往周文家中,将回家过年的周文拘传至法院。
2010年7月31日,车国征驾驶电动车与周文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车国征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金溪县交警大队认定,周文负事故主要责任,车国征负次要责任。车国征先后在金溪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4天,共花费19803元。周文先行垫付1000元后便溜之大吉,不见踪影。 2011年11月15日,车国征向金溪县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周文赔偿车国征19801元。2012年7月9日,车国征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周文家中,其大门紧锁,无人在家。经调查发现其全家在外务工,地址不详。由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3年2月6日,车国征一通电话给执行带来新曙光。肇事后,周文听说医疗费很多,担心自己给不起,全家便连夜外出务工。见到周文,车国征家人气不打一处来,坚决要求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或者由执行法官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周文对赔钱也心不甘情不愿,宁愿被拘留也不同意给钱,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巧妙运用“换位思考法”、“亲情劝说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在执行法官的斡旋努力下,双方不计前嫌、化怨气为友情,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文一次性给付车国征17000元,余款车国征同意放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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