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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公司竟是传销窝点 十被告非法拘禁获刑
发布时间:2013-11-01 11:18:23


    本网讯(汪次安 彭丹丹)  广东韶关一传销组织打着生物公司的幌子招工,进行非法传销犯罪活动,并非法拘禁他人。日前,被韶关市武江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等10人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胡某、姜某、曾某等10人均系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非法传销组织成员。该非法传销组织以网上交友、承接水电工程的方式将被害人骗到韶关,将被害人带至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新田心村某出租屋传销窝点,以非法拘禁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交纳每份入会费2800元。在该传销组织里,胡某是“大主任”,姜某是“主任”,曾某是“管家”,其他七名成员是“业务员”。

  2012年11月至12月间,被害人高某、吴某、赵某先后分别被该非法传销组织人员以网上交友、承接水电工程的方式骗到韶关,并被带至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新田心村某出租屋传销窝点。胡某等10人为达到迫使三名被害人交纳入会费的目的,将大门反锁,对三名被害人采取收缴手机、言语威逼、贴身跟随、断绝其与外界联系等手段,强制“上课”,介绍非法传销知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后经群众举报,同年12月,公安机关在该传销窝点内将姜某、曾某、魏等10人抓获,同时解救出三被害人。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姜某、曾某等10名被告人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10被告人能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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