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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百元修车款 致人重伤被判刑
作者: 王祖军   发布时间:2004-01-30 09:27:05


    哥哥为替弟弟索要百元赔偿款,竟将他人强行推下汽车摔成重伤。1月28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刘强被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32岁的刘强,系湖北省谷城县城关镇泰山路居民。2003年10月31日下午,刘强的表弟陈某驾驶出租车行至该县城关镇龙湾村一钢材门市部时,其车引擎盖被该村村民周某不慎掉下的钢钎砸坏,陈某向周某索赔100元未果。刘强闻讯后赶到现场,见周某正从车上卸钢材,即上车与其拉扯,打斗中,刘强将周某强行推下汽车摔成重伤。在审理过程中,刘强已赔偿周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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