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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鸟铳为狩猎 误杀同伴被判刑
作者:刘武波   发布时间:2004-03-18 16:28:43


    相约一同去狩猎,却误将同伴当猎物射死。3月16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解校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3年11月21日晚,解校华持一私藏鸟铳从吉水县城沿京九铁路打猎。当晚8时许,解校华在途中遇到结伴去打猎的许光荣等四人。打过招呼后,众人即分散去寻找猎物。当晚10时许,许光荣走到吉水县朱山中转库后的一水沟边守候猎物。不久,解校华沿铁路来到离许光荣40余米远的地方,发现铁路边有一黑团(许光荣)。他误以为是猎物,就在鸟铳内装了三根铁条,慢慢靠近黑团。这时,黑团动了一下,解校华以为猎物要逃跑,便端起鸟铳朝目标开了一枪。随即听到“哎哟”一声,他才意识到误伤了人,等跑近一看,发现许光荣已被铁条击中身亡。案发后,解校华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解校华因疏忽大意误将许光荣当猎物射死,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进行了赔偿,遂对其从轻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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