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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房屋拒退还 泼洒汽油烧房主
作者:秦硕   发布时间:2004-04-01 16:08:33


    一个火球从楼上摔下,被点燃的汽油泼满全身的郭某重重摔到地面,仰面倒在地上。造成这一惨剧的原因仅仅是郭某想进入自己被他人强占的房子。4月1日,这起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李某于2003年5月间,强行搬入其隔壁102室居住。同年9月9日,该房所属单位将房子分给本单位职工马某(女),该单位房管部门及马某的丈夫郭某多次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均遭拒绝,且态度极其蛮横。2003年9月27日16时许,郭某架梯欲强行钻窗进入该房间时,李某在屋内点燃其存放的汽油泼向郭某,致其头部、躯干和上肢等处被烧伤30%。被害人被烧后从窗户摔下,又致其右足跟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当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抢占房屋且拒不搬出,在被害人欲强行进入房间时,点燃汽油泼向对方,致被害人烧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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