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伙冒充纪委领导 短信索财诈骗万余元赃款
作者:杜晓娟 王鹏   发布时间:2009-06-09 11:53:20


    年仅24岁的刘伟(系化名)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显得有些胆怯。但这个看似老实的男孩,却十分胆大,在知道自己使用的手机号是曾是省纪委某领导的手机号时,竟然想到冒充领导骗取他人钱款。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刘伟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08年7月左右,被告人刘伟从朋友处购得一张手机卡,该手机号码曾系安徽省纪委某领导所用,刘伟在使用该手机号的过程中多次接到陌生人打来称找该领导的电话,由此得知该手机号码原使用人为省纪委某领导。2008年11月10日,被害人杨某某拨打该手机号码找该领导办事,刘伟在接到杨某某电话后,谎称有事挂断电话,后以原机主的名义向杨某某发短信,向其索要人民币8000元,并提供了银行账号。杨某某于是打电话让其表弟向刘伟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汇入10000元。刘伟将此款取出后用于偿还债务。

    在法庭上,刘伟说:“我开始只是抱着恶作剧的心理回了短信,让对方汇钱到我账户上,没想到对方真的汇了钱。当时一时糊涂,便拿了这笔不义之财。”

    诈骗了一万元得手之后,刘伟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反而觉得这是一个“快速致富”的方法。

    2008年12月的一天,刘伟接到某市纪委顾某某的电话后,故技重施,又谎称有事挂断电话。当晚,刘伟以该号码原机主的口吻给顾某某发短信,称需要8000元处理一些事情,要求顾某某给其账户上汇钱。顾某某产生怀疑,没有打钱过去,刘伟此次的诈骗并未得逞。

    2008年12月25日,公安干警在刘伟的工作单位将其抓获归案。案发后,赃款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发还被害人杨某某。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18000元,数额较大,鉴于其中8000元未遂,且被告人系初犯,已退赔赃款,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判处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