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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不理想 “轻生”大学生迁怒同学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0-07-29 13:40:14


    据本网7月28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大学生故意杀人的二审案件。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决定“轻生”的大学生小伟(化名)与同学发生矛盾,打算先杀死同学后再自杀,其用事先买来准备自杀用的水果刀扎伤了同学后,跑到宿舍楼的厕所内用另一把自杀,后被及时赶来的同学送到医院救治。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伟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后,小伟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到一中院。

    小伟今年24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文化,北京某大学学生。

    据了解,小伟是北京某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因他在大学三年级时考试成绩不好无法拿到学士学位,便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他在2009年5月12日左右,在学校超市里买了两把水果刀准备自杀用。2009年5月19日中午,他在学校打篮球时和小利(化名)发生冲突并将小利打伤,后经老师调解,他同意陪小利看病。2009年5月20日早晨,他在同学的笔记本电脑上写了遗书,准备给小利看完病就自杀。之后他又觉得自己都要死了还要给别人花钱看病很不值得,就准备先杀了小利再自杀。他还在遗书中加上了要杀小利的话。

    当日下午2点半左右,他与小利以及另外几个同学在学生公寓楼下见面后,准备前往校医院看病。当时小利和一名同学走在前面,他和另一名同学走在后面,他用右手从兜中掏出水果刀,将刀从小利右侧脖子前伸过去,想以“抹脖子”的方式杀死小利。但他没想到小利用右手挡在了脖子上,他用力一划将小利的脖子和右手划破了。这时其他同学上来拉住他身体,小利借机挣脱跑开了。他回到宿舍后,在卫生间里用准备好的另一把水果刀扎了自己的左胸一刀,想自杀了事,后被同学救起送往医院。公安机关于当日接事主报案后,派民警赶到医院,发现小伟正在治疗。2009年6月5日,民警将小伟传唤至派出所。

    案发后,北京安定医院对小伟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小伟最终被临床诊断为心境障碍。2009年5月20日因故持刀割划小利的颈部,动机现实,辨认能力存在,受异常精神状态影响,控制能力不完全,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伟出于个人原因产生厌世轻生念头,在与被害人发生纠纷后,决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小伟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其经依法鉴定,确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小伟依法减轻处罚。

    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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