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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80后”专抢老妇 一月作案8起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18 13:08: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兰)   两个20多岁的年轻人在2010年6月至7月里在湖南省津市抢劫作案8起,且每次都是对老太太下手。津市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0年6月27日6时许,被告人任某驾驶一摩托车搭乘被告人刘某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行至津市某公司宿舍前,发现一位75岁的佩戴黄金耳环老太太,坐在车后的刘某马上快速走至老太太身后,乘其不备,迅速扯掉耳环,马上坐上在旁边接应的任某摩托车逃离现场。之后,任某、刘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在一个月时间里,每次在6点至7点间,先后又抢夺7名60—70岁的老太太黄金耳环,共抢得黄金耳环8副,共计32.72克,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82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任某、刘某的抢夺犯罪数额已接近数额巨大,且抢夺老年人财物和1年内抢夺3次以上,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任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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