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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家中容留他人卖淫获利15元领刑3年
发布时间:2012-02-13 14:33: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志豪 吴章科)
河南省固始县一农民为贪图小利,目无国法,容留他人在家中卖淫。其恶劣行径被愤怒的村民举报。该男子沦为阶下囚。2月13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以容留他人卖淫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付某明,男,现年52岁,系固始县徐集乡徐集村农民。2011年8月17日上午,被告人付某明通过电话联系卖淫女刘某,并将刘某容留在固始县徐集乡徐集村自己家中,向楚某、李某、庞某三名男子提供卖淫活动。刘某向每人收取嫖资30元,被告人每次从中提取5元。被告人和刘某的行为被村民发觉并报告110民警。在110的指令下,当地公安派出所出警将被告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明容留他人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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