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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建房因“风水”问题与邻居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29 09:38:22
本网讯(通讯员 胥洪刚 谭燕红)
8月23日,在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烈面镇二龙堡村巡回办案点,当事人罗某与周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握手言和。一起因迷信风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在烈面法庭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烈面镇二龙堡村罗某家修建楼房,由于房屋设计原因,楼顶檐口比相邻的周某的房屋要稍高一点,周某由此认为罗某新修的房屋会影响到自家的风水,因此阻止罗某继续施工。罗某楼房主体已经建好,就差楼顶房檐施工即可完工,不同意停止施工。两家互不相让,均认为自家有理,最终导致两家人大打出手,双方各有财产损失。 8月23日,罗某到烈面法庭起诉周某,请求法院判令周某停止侵害,并赔偿各种损失23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人员高度重视,立即来到该村巡回办案点向周某送达法律文书并了解案件经过。经了解,两家邻里关系一直不是很好,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纠纷。在此次纠纷中,原被告双方都有过错,各有财物受损。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这起纠纷事实情节清楚,双方责任明确,可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就地调解,迅速化解纠纷,否则可能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的角度引导双方从维护邻里关系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问题,妥善处理纠纷,不要因为并不存在的所谓风水问题引起邻里不和。在初步了解原、被告双方的想法和意向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单独谈话,向其分析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在原、被告均流露出和解之意后,承办法官马上邀请当地村干部和双方亲友参与到案件调解中,充分发挥乡情、亲情的“粘合”作用,积极引导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纠纷。 在烈面法庭承办法官、当地村干部,及双方亲友的协助调解下,周某认识到罗某修建房屋只是满足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不是通过什么风水来害自己,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周某同意罗某继续施工,完成房屋修建;罗某也作出让步,承诺不要求周某赔偿财产损失。一起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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