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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谈心 妯娌和好
发布时间:2012-09-05 16:10:28
本网讯(通讯员 莫田华)
原告何某与被告钟某是妯娌关系,所住房屋也相邻,双方因对老人的分家方案不满而产生矛盾。被告认为老人偏袒原告,多分了家产给原告,于是总是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不断制造摩擦。
2012年4月17日,被告趁原告外出做工之时,爬上原告的一座小屋,将小屋的屋顶予以拆毁,理由是原告的小屋屋顶达建在了被告的墙上。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差点发生肢体冲突。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帮恢复,但被告执意不肯,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告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岭法庭。 法院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原告的屋顶恢复原状。判决作出后,被告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马岭法庭受理原告的申请后,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及今后的长期相处,接待法官一边帮原告办理申请执行手续,一边与原告进行谈心,细致周密的为其分析申请强制执行的利与弊。 接待法官指出: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虽可达到目的,但也必将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双方今后的长期相处,更不利于双方亲属关系的和睦。案件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说明被告已经知道错误,只是碍于面子,不愿主动的替原告修复屋顶。倘若原告能自己自行予以修复,无异于给被告一个台阶下,既能保全被告的面子,又能体现出原告的度量及化解矛盾的诚意,有利于双方的彻底和好及今后的长期友好相处。通过谈心,原告认为法官所说极其在理,决定采纳法官的意见,自行予以修复,放弃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原告自行修复屋顶,被告没有阻挠,修复后也未再进行破坏,从而为双方消融积怨开了一个好头,法官的判后谈心工作得到原告的高度肯定,极大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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