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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自在租用宅基地上建房遭强拆
发布时间:2012-09-12 09:31:15


     本网讯(通讯员 鄂自样)   日前,广西天峨县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土地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予以强制执行,即依法对乔某在争议地上所建的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2001年3月,金某与乔某口头达成协议,约定将位于天峨县城区的一宗56m2宅基地租给乔某使用10年,年租金800元,乔某只能在宅基地上搭建简易棚居住。同年月乔某给付金某800元租金后,金某即外出一年多。期间乔某未经金某许可,擅自在租用金某的宅基地上砌成三层泥砖楼房居住,金某知道后,要求乔某拆除未果。金某即诉请法院判令乔某拆除建筑物,法院作出判决乔某拆除在金某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归还宅基地给金某。判决生效后,乔某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拆除建筑物的义务,2012年8月27日,金某即向天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向乔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乔某履行拆除建筑物的义务,但乔某未按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公告限乔某在5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乔某逾期仍未履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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