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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钱起纠纷 房东刺伤承包人
发布时间:2012-09-28 11:04:50


     本网讯(通讯员 陈文平)   房东以房屋建筑质量有问题为由,拖欠承包建房人的工钱拒付,承包人怒将房东家玻璃砸烂被房东刺伤。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五个月。

    李某承包建造了刘某家房屋,李某多次讨要未付工钱无果。2012年1月21日下午,李某又到被告人刘某家讨要剩余的1800元工钱,刘某以所建房屋有质量问题且未完工为由,拒付工钱。李某一气之下将刘某家的铝合金玻璃打烂,刘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李某,将李某刺伤在地。经法医鉴定,李某伤势为轻伤甲级。庭审中,经调解,被告人刘某与李某就附带民事诉讼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李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57000元,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李某的各项损失,取得了李某的谅解,遂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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