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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牟利盗伐林木被抓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04 13:40:39
本网讯(廖长春)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吴秋杰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吴秋杰为了牟利,在未经林权单位同意、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单手锯、柴刀等工具,擅自到“尧山头”山场内砍伐杉木29株,并用柴刀将杉木剥除树皮,放置山场风干。同年10月1日,被告人吴秋杰再次到该山场将剥了树皮的杉木造材,将杉木溜下山时,被护林员发现而逃走。次日傍晚,被告人吴秋杰从山场上将造好材的杉木扛回村里时,被护林员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吴秋杰盗伐的杉木立木蓄积为6.2887立方米。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秋杰违反森林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审批,亦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盗伐林木立木蓄积达6.2887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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