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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两天执结房屋纠纷案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3-04-26 14:37:14
![]() 当事人田照敏和其代理人邓华义给法院送锦旗
本网讯(通讯员 梁军)
“法官没喝我们一口水,没抽一根烟,我们的官司打赢了,案子又这么快的执行完了,我们要感谢枣阳法官真心为民办实事,谢谢你们。”4月17日上午,当事人田照敏和其代理人邓华义拿着一面上书“执法为民 、廉洁清正,依法办事、雷厉风行”16个大字的锦旗,高兴地来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再三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和高效执法。
田照敏系枣阳市南城惠湾社区居民。2011年3月17日,经协商,田照敏以10.5万元的价格购买本组惠鑫宝的一处房屋。不料,田照敏将购房款交付后,惠鑫宝却迟迟不按期交付房屋。2011年12月15日,该纠纷经法庭裁决后,惠鑫宝在规定时间仅交付了房屋,但对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推诿不付。经多次催要无果,田照敏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4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申请执行人惠鑫宝,向其宣讲法律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与法律严肃性的威慑下,4月10日,惠鑫宝主动将2.3万元款交到了法院。 田照敏没想到他的案子两天之内就了结了,拿到钱后,为表示感谢,连夜订制了一面锦旗,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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