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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见财起意 男子酒吧“扫”走顾客包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3 14:38:38


    本网讯(廖涛)  男子在酒吧打扫卫生时,发现一位顾客的包掉在地上,男子遂上前将其扫在簸箕内拿走。2015年4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李靖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2月21日零时40分许,被告人李靖在工作的酒吧内打扫地面卫生时,将被害人戴某掉落在两桌之间地面上的一只黑色女士挎包放进簸箕拿走,并在酒吧男厕所将包内2010元现金拿出转移到放置在酒吧厨房的羽绒服口袋中。后被害人戴某通过酒吧监控找到被告人李靖,并与酒吧工作人员将李靖带至派出所报案,李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公安人员从羽绒服内搜缴到赃款2010元,并于同日发还给被害人戴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0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靖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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