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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收购被盗文物倒卖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4 15:27:59


     本网讯(通讯员 袁银保)   男子从他人手中收购被盗文物抑鼓石欲转卖被查获后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倒卖文物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郑员军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10月底的一天上午,被告人郑员军伙同其儿子驾驶一辆皮卡车从来到丰城市拖船镇,从一名叫郭晓根(在逃)的人手中以2800元的价格收购抱鼓石一对。经查,该抱鼓石系丰城市石滩镇一祠堂被盗文物。2012年4月,被告人郑员军欲以38800元高价倒卖,被公安机关查获。经丰城市文物局鉴定:该抱鼓石为三级文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员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抱鼓石一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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