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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女儿看病犯糊涂收赃 3年后投案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04-27 11:49:45
本网讯(子晏)
“我就是女儿生病着急用钱,一时糊涂。这下终于解决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2012年11月24日,铜鼓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对三年前收购赃车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2013年4月27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被告人张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2012年8月,江西省铜鼓县公安局在湖南省浏阳市将一伙长期在本县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军、王满抓获。而这一消息让张平坐立不安。因为在2009年,刘军等人曾陆续向自己送来几十辆摩托车,都是无牌照且使用过的车,张平凭直觉就知道这些车来路有问题,但考虑到女儿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且刘军等人再三保证不会出事,说车不是从当地搞来的,张平还是心存侥幸收购了38辆,并销售出去,借此赚取差价。此事一直成为张平心中的“疙瘩”,见刘军、王满被抓,张平才得知那些车是从江西省铜鼓县盗窃来的,忐忑不安的张平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投案自首。 经鉴定,该38辆摩托车价值10025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平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机动车而予以收购,数量共计38辆,价值人民币10025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告人张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相应减少刑罚量。被告人张平以营利为目的事实犯罪行为,可适当减少刑罚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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