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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美容院老板容留卖淫屡教不改被判7年
作者:李曾玮 孙清   发布时间:2009-12-17 13:45:01


    程伦珍原是下岗工人,2009年2月开始,程伦珍在蚌埠市前进路经营美容院,但她不守法经营,竟容留他人卖淫以获取非法收入,2009年8月因容留卖淫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但其不接受教训,不改邪归正,继续容留他人进行卖淫。今年9月9日晚,蚌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后,在其经营的美容院内当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经查,程伦珍今年2月在蚌埠市前进路经营美容院至今多次容留卖淫女叶某等人在其店中向他人卖淫,非法获利六千余元。

  2009年12月3日,蚌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程伦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容留多人在其经营的美容院进行多次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且情节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真是容留卖淫屡不改,被判七年后悔迟。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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